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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位标尺水准点与零点高程设置方法
来源: | 作者:水利监测人张工 13990298835 | 发布时间: 2024-08-13 | 30 次浏览 | 分享到:
汛前对所有水尺零点高程必须全面校测,汛后对当年使用过的水尺进行校测,且闭合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⒉冲淤严重或漂浮物多的测站,大洪水过后对洪水淹过的水尺,应及时校测。
⒊当水尺零点高程改变时,必须要有2次测量成果。
⒋当发现水尺零点高程有疑问时,应及时校测。


㈠水准点校测
⒈基本水准点各站应不少于3个,每2~3 年应对本站基本水准点自校网校测1次。
⒉校核水准点每年从基本水准点用不低于四等水准至少校测1次。
⒊上述两种水准点发现有变动迹象时,应随时校测。
⒋水准点应建立专门技术档案,包括水准点位置图,结构图及记载表。
㈡水尺零点高程校测
⒈汛前对所有水尺零点高程必须全面校测,汛后对当年使用过的水尺进行校测,且闭合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⒉冲淤严重或漂浮物多的测站,大洪水过后对洪水淹过的水尺,应及时校测。
⒊当水尺零点高程改变时,必须要有2次测量成果。
⒋当发现水尺零点高程有疑问时,应及时校测。
㈢大断面测量
⒈人工整治河床的站逢0逢5年份已应全面施测1次。
⒉河床稳定的站(水位~面积关系点偏离关系曲线在±3%以内的),每年汛前、汛后各施测1次。
⒊河床不稳定的站(水位~面积关系点偏离关系曲线在±3%以上的),每年汛前、汛后各施测1次,当发生较大洪水后,应及时施测过水部分断面。
⒋当断面发生显著变化时应及时施测。
⒌当年使用了比降~面积法推流时,洪水过后应及时施测比降上、中、下大断面。
⒍当年使用了浮标法测流时,洪水过后,应及时施测浮标上、中、下大断面。
⒎施测大断面时,测深垂线的布设宜均匀分布,能控制河床变化的转折点。使部分水道断面面积无大补大割的情况。
⒏每年汛前应实测大断面岸上部分,并测至历年最高洪水位0.5m以上。复测大断面时,单程测量要闭合于已知高程的固定点。
⒐测宽测深精度应符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