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计、应变计、无应力计、温度计埋设后,前24小时每4小时1次;第2~3天,每8小时1次;之后每天观测2次,直至混凝土达到最高水化热温升为止;之后每天观测1次,持续1周;之后每周观测1次。测缝计、位错计埋设后24小时内,每隔8小时测1次,之后每天观测2次,直至混凝土达到最高水化热温升为止;之后每天观测1次,持续1周;以后每周观测1次。
(1)钢筋计、应变计、无应力计、温度计埋设后,前24小时每4小时1次;第2~3天,每8小时1次;之后每天观测2次,直至混凝土达到最高水化热温升为止;之后每天观测1次,持续1周;之后每周观测1次。
(2)测缝计、位错计埋设后24小时内,每隔8小时测1次,之后每天观测2次,直至混凝土达到最高水化热温升为止;之后每天观测1次,持续1周;以后每周观测1次。
(3)其它监测仪器安装后7日内每天观测一次,持续1周,以后每周观测1次。
(4)测压管安装后测量管底及管口高程,并进行灵敏度检验,以后每周观测1次。管口高程在施工期和首次蓄水期每月校测1次。
(5)随坝体安装的测斜管在坝体填筑到顶后开始观测,钻孔安装的测斜管在安装完1周后开始观测,最初每天观测1次,待仪器读数达到相对稳定状态,之后每周观测1次。仪器安装后观测前测量管口高程,施工期和首次蓄水期每月校测1次。
(6)沉降管在第一块板(环)安装完开始观测,观测前必须测量管口高程(由于管口高程随坝体填筑逐步加高)。在坝体填筑施工过程中每周观测2~3次直至坝体填筑完工,之后每周观测1次。在坝体填筑过程中不能停止观测。在坝体填筑到顶之后的观测期间应定期对管口高程进行校测,在施工期和蓄水初期每月校测1次。
(7)水尺的高程应每年校测1次。利用水尺观测水位时,一般读出当时水位的最大和最小值,取其平均数(静水面可直接测读)。水尺监测与渗压计监测同步进行。
(8)以上监测仪器设备在首次蓄水期应每天观测1次,在水位平稳、测值基本稳定后每周观测1次。
(9)建筑物和边坡垂直位移监测采用二等水准观测要求施测。垂直位移测点安装埋设后1年内每月观测2次,各测值稳定后1个月测1次。首次蓄水期每月观测2次,在水位平稳、测值基本稳定后每月观测1次。工作基点在安装埋设后2年内每年校测两次,之后每年一次。校测时采用一等水准观测要求施测,尽量在温度相当的天气条件下进行。各工作基点的初始值及各测点的初始值应在工程具备条件时尽早测得,施测时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连续观测两次,合格后取均值。
(10)水平位移测点采用交会法和视准线法进行观测。水平位移测点安装埋设后每月观测1~2次,各测值稳定后可1个月测一次。首次蓄水期每月观测2次,在水位平稳、测值基本稳定后每月观测1次。工作基点在安装埋设后2年内每年校测两次,之后每年一次。校测时应尽量在温度相当的天气条件下进行。工作基点校测位移中误差不大于±1.4mm。各工作基点的初始值及各测点的初始值应在工程具备条件时尽早测得,施测时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连续观测两次,合格后取均值。
(11)引张线位移计和水管式沉降仪安装完成后,每周观测1次,首次蓄水期每周观测2次,运行期1次/月。
(12)隧洞各收敛测点必须紧随开挖进度及时埋标点和观测,一般前10天每天观测1次,之后每2天观测1次,一个月后每周观测1次,至混凝土内衬施工开始为止。可根据观测的围岩变化速率调整观测频次。
(13)若遇到特殊情况,如大暴雨、大洪水、地下水位长期持续较高、强地震应增加观测和巡视检查频次。
(14)观测记录要准确﹑清晰﹑完整,原始观测记录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